长教通〔2013〕17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
根据2012学年度校历安排,本学期于2013年2月22、23日报到,2月25日正式上课。请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新学期开学相关准备以及全期工作安排,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做好安全检查,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和管理力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补课或提前上课;统一招生时间,不得提前组织小升初或初升高的招生等。为全面了解新学期开学情况,确保开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学基本情况。一查教师到岗到位、学生(含“三残”儿童、留守儿童)到校情况,重点了解学生异动情况,做好防流控辍工作;二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三查新学期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四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情况。
(二)安全卫生情况。一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二查安全教育、安全台账、门卫工作制度、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及饮食卫生安全情况;三查校园周边环境及校车情况;四查疾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五查校园环境卫生情况、校内商店安全管理情况。
(三)教学常规工作情况。一查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教师备课上课情况;二查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使用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资料及有关数据报表是否及时上传至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三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四查假期开展教育活动和学生作业量情况。
(四)规范办学情况。一查执行《关于长沙市2013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情况;二查学校收费公示情况;三查教材到位、循环教科书使用和教辅材料使用情况;四查作业本发放情况;五查违规招生、补课及办班情况;六查学校是否在宣传栏醒目位置张贴《致全体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五)学校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二、检查方式
1、学校自查。学校根据上述内容进行自查和小结。
2、教育局分组检查。采取听(听取学校情况介绍)、看(看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校容校貌)、查(查人数、安全隐患、卫生死角、有无乱收费)、访(走访师生)、评(检查人员填写开学检查情况记录表)等方式,指导学校开展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
三、检查时间
2013年2月22日—2月26日
四、检查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走过场。
2、检查组确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填好检查记录表,作好书面小结,整理学校上交材料,一并于2月27日交基础教育处。
3、学校需上交检查组的材料有:学校工作计划、总课程表、作息时间表。
4、各区、县(市)教育局应在2月28日前完成对当地学校开学工作的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的具体情况于3月1日前向我局书面汇报(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相关材料报我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84899707,E-mail:jcjyc2006@126.com
附件1: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情况报表;附件2:2013年春季长沙市城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基本情况表;附件3:2013年春季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统计表;附件4:2013年春季留守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附件5:2013年春季班额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6: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情况记录表;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