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现将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受理范围及举报途径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2.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
3.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危及从业人员安全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4.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
5.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
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举报受理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二、举报途径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电话:0475-5776720(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
三、相关说明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以便核查处理。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特此公告。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