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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集中清理单位、个人零余额及长期欠缴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

2025/09/04 1.9w 阅读 94 点赞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管理,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闽建〔2024〕2号)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宁房金管〔2024〕2号)规定,我中心拟对零余额账户及长期欠缴账户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情形

  (一)零余额账户。账户余额为零且超过12个月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长期欠缴账户。欠缴超过12个月的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清理方法

  存在以上情形的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我中心将通过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缴存单位未到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及归集承办银行办理恢复正常缴存等业务或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零余额账户及长期欠缴账户直接办理账户注销或封存。

  三、公示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20日

  特此通知。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