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陈户地区地热资源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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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滨州市博兴县陈户地区地热资源生态修复方案的修订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与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43-3186270
通讯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287号
邮政编码:256600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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