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20〕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因我区已出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綦江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綦江府发〔2019〕29号)文件,原《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5〕110号)文件与现文件相抵触,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5〕110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