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4/01/28 1.8w 阅读 221 点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綦江府发〔2024〕1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决定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14〕32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1〕26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