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母*敏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6/04/09 1.6k 阅读 308 点赞

 编号:85

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16执恢1446号,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自公告之日起注销。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渝(202*)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3*5*34号

母*敏

土地

房屋


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479号附3*号(江津吾悦广场S*幢1-1*7)


2

渝(202*)江津区不动产证明第0004*8*3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土地

房屋


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479号附3*号(江津吾悦广场S*幢1-1*7)


公告单位: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