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A3-6-1/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3〕47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修改永川区中心城区A标准分区A3-6-1/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3〕165号)收悉,经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A3-6-1/03地块(约2.92公顷)用地性质由教育科研用地(A3)调整为商业商务设施用地(B1B2),地块编号更新为A3-6-1/04。
二、同意将A3-6-1/03地块建筑限高由不大于36米修改为不大于54米,绿地率由不小于35%修改为不小于25%,容积率、建筑密度指标不变。
三、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