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有偿收回吕玉龙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永川府〔2024〕5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有偿收回吕玉龙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永规资文〔2023〕2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有偿收回吕玉龙位于永川区南大街小桥子2号片区112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渝(2021)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1020165号。补偿资金由区财政保障。
二、由你局依据此文件向吕玉龙核发《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三、收回后的土地作为存量国有土地,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