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永川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报告的批复
永川府〔2024〕7号
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永川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报告的请示》(永水利文〔2023〕10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川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报告》中确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划界范围及划界成果。请你局严格按照此次划界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管理,确保行洪安全。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