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仙龙镇粉店村等12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4〕102号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仙龙镇粉店村等12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仙龙府文〔2024〕16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仙龙镇粉店村、大磨子村、大牌坊村、大石坝村、金宝山村、张家村、金石村、巨龙村、牛门口村、石宝寺村、双星村、太平桥村12个村庄规划方案。
二、《粉店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85.50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95.03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73.67公顷。
三、《大磨子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21.78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43.27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05.42公顷。
四、《大牌坊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32.28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38.53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97.94公顷。
五、《大石坝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420.40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436.40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07.89公顷。
六、《金宝山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34.18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43.56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15.94公顷。
七、《张家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44.02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58.70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93.43公顷。
八、《金石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07.25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11.04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70.41公顷。
九、《巨龙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87.17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96.38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86.20公顷。
十、《牛门口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25.84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33.45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89.09公顷。
十一、《石宝寺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84.65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90.14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11.33公顷。
十二、《双星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86.55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90.31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92.31公顷。
十三、《太平桥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72.86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11.71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03.37公顷。
十四、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