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来苏镇柏树桥村等11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4〕103号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来苏镇柏树桥村等11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来苏府文〔2024〕7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来苏镇柏树桥村、塔院村、水磨滩村、关门山村、梳妆台村、观音井村、磨心桥村、唐家坪村、大双庆村、王坪村、五根松村11个村庄规划方案。
二、《柏树桥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56.47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62.52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95.48公顷。
三、《塔院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18.99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21.13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03.97公顷。
四、《水磨滩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59.13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63.17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01.48公顷。
五、《关门山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76.90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16.66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16.27公顷。
六、《梳妆台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418.33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427.20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34.81公顷。
七、《观音井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94.59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02.17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13.71公顷。
八、《磨心桥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22.70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30.95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21.69公顷。
九、《唐家坪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02.27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36.00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05.08公顷。
十、《大双庆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587.77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594.55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204.37公顷。
十一、《王坪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13.09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14.95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88.25公顷。
十二、《五根松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26.58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53.65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76.60公顷。
十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