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F标准分区F9-1-7/02等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4〕148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修改F标准分区F9-1-7/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4〕264号)收悉。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F标准分区F9-1-7/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同意优化东西两侧与中山大道交叉的2条支路,调整道路线型;保持中山小学现状的基础上布局中小学用地。
三、同意将F9-2-9、F10-1-1、F10-1-5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与周边居住用地整合优化。
四、同意调整防护绿地与公园绿地边界,绿地总量不减少。
五、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