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E标准分区E5-2-1/03等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4〕149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修改E标准分区E5-2-1/03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4〕263号)收悉。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E标准分区E5-2-1/03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同意将E5-2-2/03、E5-3-1/02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将E5-4-1/02地块用地性质由文化设施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并与原E5-2-1/03地块合并。调整后地块编号为E5-2-1/04,地块指标与原E5-2-1/03地块指标保持一致。
三、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