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府〔2025〕18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吉安镇石松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吉安镇石松村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永吉府文〔2024〕32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吉安镇石松村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99.09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99.47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21.76公顷。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