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府〔2025〕19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卫星湖街道大竹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审批卫星湖街道大竹溪村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永卫星湖文〔2024〕48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卫星湖街道大竹溪村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43.75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55.39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08.02公顷。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