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永川区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紫线划定的批复
永川府〔2025〕30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永川区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紫线划定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11号)收悉。经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川区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紫线划定成果,同意规划确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相应的控制要求。
二、请严格按照规划内容保护历史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