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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永川府办发〔2020〕41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2025/04/10 1.8w 阅读 499 点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永川府办发〔2020〕41号文件

部分内容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5〕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办发〔2020〕41号)作如下修改:

将“二、大力培育平台经济增长点”中“引导支持长城汽车、理文造纸、红江机械等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级云平台或产业链协同平台”修改为“引导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级云平台或产业链协同平台”。

因机构改革,永川府办发〔2020〕41号文件中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名称及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的,本次未作相应调整,由机构改革后承接对应职能的单位继续履行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