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大南村养老服务中心
项目、南大街大南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
南大街大南村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
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5〕81号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审批大南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南大街大南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南大街大南村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永南大街文〔2025〕22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大街街道大南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南大街大南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南大街大南村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不涉及“三区三线”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规划》安排,规划后村域范围内耕地保有量、村庄用地规模均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