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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第二批)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的批复

2025/08/14 1.8w 阅读 264 点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第二批)

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的批复

永川府〔2025〕90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第二批)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1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以15301万元的价格收回重庆旺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位于YC2022-FH-P05-01/03的1宗国有存量闲置土地。该宗土地面积3.6145公顷,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同时,注销渝(2023)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1339405号不动产权证书。

二、由你局依据本批复文件,向重庆旺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三、该宗存量闲置土地收回后,纳入区政府储备土地管理。由你局土储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做好土地的维护、监管等工作,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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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