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对永昌街道英井路社区更名的批复
永川府〔2026〕15号
永昌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英井路社区更名为宋锦桥社区的请示》(永昌文〔2026〕2号)收悉,经区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永昌街道英井路社区更名为宋锦桥社区。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相关单位指导更名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标志标识设置、印签更换、公示、报备等工作,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好各类问题,确保社区建设规范有序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