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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梁平段)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2025/11/23 1.0w 阅读 538 点赞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梁平段)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梁平府发〔2025〕28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梁平段)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重庆高速公路专项规划。现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收回被征收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征收房屋1户,建筑面积162.36平方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星桥镇等单位按规定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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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