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其他文件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梁平府发〔2024〕32号文件的通知 2026/01/14 1.2w 阅读 191 点赞 查看原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梁平府发〔2024〕32号文件的通知梁平府发〔2026〕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梁平区“十百千”小微湿地示范工作实施细则》(梁平府发〔2024〕32号)废止。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其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