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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永娟同志免职的通知

2014/07/21 1.0w 阅读 543 点赞

巫溪府发〔2014〕34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永娟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王永娟同志1年试用期已满,经考察、考核不合格,经2014年7月7日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去王永娟同志巫溪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7日印发

  校核:冉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