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府发〔2014〕33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学银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刘学银同志1年试用期已满,经2014年7月7日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刘学银同志为巫溪县人民医院院长,
其任职时间从2013年2月4日计算。
特此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7日印发
校核:刘朝相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