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府发〔2016〕52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董雁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董雁飞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溪人发〔2016〕24号)精神,经2016年10月26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
董雁飞为巫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1年,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
蔡远松为巫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
邓绪权巫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