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法治税务
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重庆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县局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法制理论教育培训。鼓励、组织职工主动学习、积极备考,全员顺利通过县政府法制办于11月组织的法制理论考试。二是抓好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违反税收执法责任相关责任人及时追究,及时发现解决疑点问题,有效规避税收执法风险。三是抓好税收法治热点。聚焦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保障民生等税制改革重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做好2017年税收政策反馈工作,提高征管质量,及时将税收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炼出来、反映上去,促进政策调整和完善。
二、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存档,整理会议材料上报市局。聘请法律顾问,为本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民事法律和重大涉税诉讼法律服务,防范风险、化解纠纷。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我局按照《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政策法规科、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财务科、征管与纳税服务科、监察室、稽查局为成员单位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县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全年对10个单位分别进行了日常执法督察,通过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上级税务机关。
四、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二条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巫溪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以巫溪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为主任、巫溪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其他成员(除纪检组长外)为副主任、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征管与纳税服务科、稽查局为成员单位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
积极参与各项制度建设,参与《税收政策制定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9个内部控制专项制度、《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重庆市国税系统督察内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税收制度的建立。
五、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加强税务人员执法意识培训。深入领会《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文件精神。一抓培训,全年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集中学习4次,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4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4次。二重实践,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熟悉制度、掌握标准。三严考评,对税务所的执法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中都将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作为考核重点。
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以12366电子税务局、巫溪网PC为载体,坚持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举办的“税法宣传进个体”“税收宣传在路上”“税收宣传进企业”“举办业务培训会”等活动,宣讲税收政策;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级纳税人名单、纳税人欠税信息,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2018年税收法治工作,我局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防控执法风险的总思路,紧紧围绕市局法规处的工作要点,以创建税务法治示范基地、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税收法治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积极开展创建税务法治示范基地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税收法治工作实际,力争在2017年创建成功。
二是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充分运用系统绩效考核系统,以往年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和执法检查和执法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通过计算机和人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压实绩效考核指标,实现对执法过程全纪录,并在过程中发现问题,促进执法绩效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