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在建工程项目联合检查的通知
县质监站,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依照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琼消安委〔2014〕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4〕8号)的要求,为了做好迎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的检查,切实加强“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和做好我县用工情况的调查,我局将联合消防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县质监站、县专家组、对我县建设工地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及社会投资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的防火防范设施,及工地用工情况,施工和监理企业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二)春节后工地复工前的安全复查情况。
(三)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
三、要求。
各单位按检查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检查。
四、时间安排。
2014年3月4日至14日(以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人:钟昌亮联系电话:6382072813707505327
附件:
1.《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