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
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
县质监站,各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安委办〔2014〕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安委办〔2014〕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巩固和扩大“回头看”专项整治成果,我局定于2014年4月至12月在全县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5号)的相关工作部署,继续深化整治、突出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切实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实施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回头看”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回头看”重点:以“七看七查”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二)职责分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领导,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督导,负责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五、重点内容
突出现场、深入一线,重点开展“七看七查”:
(一)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二)看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三)看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一致;
(四)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五)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六)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七)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4年4月至5月)。各在建工程项目自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要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落实好相应的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4年6月至8月)。各在建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对照专项整治“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质监站要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制定检查内容明细表,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抽查,强化过程监督,特别是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明查暗访,督促企业落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督查推进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在企业自查和县质监站检查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质监站,县专家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县质监站要对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督治理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质监站、各在建工程项目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各项工作。
(二)加强管理。各在建工程项目要依据工程建设的特点、按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体要求,细化明确分工、进行专项检查、落实好各阶段“回头看”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三)强化督查检查。在企业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质监站,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参照《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明细表》(详附件),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暗查抽查力度,强化过程监督,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在夏季汛期、台风等事故易发时段,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质监站,各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要加强认识,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
附件:《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明细表》。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