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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定安县住建系统企业全面复产复工的通知

2020/02/25 8.0k 阅读 453 点赞

定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抓紧做好定安县住建系统企业全面复产复工的通知

县房管局、县质监站、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各营销中心:

为全力做好我县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省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有关要求,我县为疫情低风险地区,住建系统企业要尽可能降低疫情造成的影响,在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基础上,有序做好住建系统企业复产复工,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住建系统企业复产复工。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各营销中心在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下,尽快复产复工并持续经营。政府投资项目,省重点项目、集中开工项目、五网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尽快组织复工;社会投资项目要积极做好复工准备;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要持续做好原材料储备和供应;各营销中心要确保安全下恢复经营;实现住建系统企业在确保落实防控基础上全面复工。

二、促进新项目尽快投入建设。按照县政府 “2020年一季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办理规划及施工许可前,可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个月,逾期缴纳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 的优惠政策。县住建局及时对接2019年已批准的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企业,督促尽快完善有关手续,在落实防控基础上,争取在2020年一季度开工建设。

三、加强指导住建系统企业复产复工力度。县质监站要指导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制定分批有序的复工计划,建立防控和应急制度,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县房管局要指导各营销中心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建立防控和应急制度。

四、加强住建系统企业复产复工监督力度。住建系统企业要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关于疫情期间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的通知》(琼建管函﹝2020﹞20号)、《关于疫情期间工地跟踪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做好项目开复工的承诺备案(详见附件)。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质监站将加强企业开复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如发现对承诺事项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企业及个人予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五、加强跟踪服务。县质监站要每日汇总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返岗(拟返岗)工人情况、开复工存在问题(用工工人和防控物资需求)、工作计划和落实防疫措施等情况;县房管局要每日汇总各营销中心开复工存在问题、工作计划和落实防疫措施等情况;要积极主动帮其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的请务必第一时间整理报县住建局协调解决。住建系统企业要高度重视,主动汇报工作情况,每天下午 5:00 前将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报县质监站和县房管局。

六、加强检查监督。住建系统企业要如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专门责任人,落实开复工备案防控措施;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质监站将不定时的到各企业开展督查,对于能开复工的企业,故意拖延开复工时间的,一经发现对相关企业负责人予以约谈;对于出现瞒报、漏报、虚报情况的,一经发现对相关企业及个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联系人:陈俊安,办公室电话:0898-63820728;

县住建局邮箱:dazj2010@163.com;

县房管局邮箱:dinganfangguanju@163.com;

县质监站邮箱;1627386588@QQ.com。

附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动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1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动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1).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