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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2022/10/07 9.0k 阅读 438 点赞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工程系列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我县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

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评审专业

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建筑学、建筑结构、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含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程管理等)、建筑装饰工程(含建筑幕墙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含消防工程)、暖通与空调工程、城镇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建筑智能化)、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含高尔夫球场)、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等专业。

三、评审条件

申报人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接受继续教育等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海南省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建人[2019]178号)规定执行(相关文件查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初级、中级职称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其中星期五整理材料不受理材料)。申报材料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报送,不接受委托他人报送。

受理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提交材料地点:定安县岳崧路32号县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岗306室

办公室电话:63820728

五、评审及答辩时间安排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2022年11-12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申报材料有伪造学历、资格证书,虚报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规定,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推荐把关不严的或被投诉举报查实的,将对用人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对相关人员及单位记录“不良行为”。同时,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查材料,防止弄虚作假,保证评审质量。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申报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样式)

2. 《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申报2022年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xlsx
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1).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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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