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基层教师及医务人员安居房配售工作方案》解读
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一)
一、《方案》中对于“定城镇主城区”如何界定?
定城镇主城区范围为东至仙龙路、仙黄路,西至沿江路,南至环城南三环路,北至环城北路。详见附件1影像图。
二、系统中必填项已完成,且成功提交,怎么还被退回?
目前系统必填材料为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22周岁以下的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所有成员);婚姻证明材料(结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未婚人员提供单位证明材料)等3项。根据《方案》要求,应再提交基层工作证明材料(由单位出具基层工作证明)及继续在本系统基层服务5年及以上承诺书,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即可。
三、报名通过公示后发现没有意向房源不想买了是否有影响?
只要不被列为某房源确认选房对象便无影响。
四、系统上怎么进行申报,有没有教程?
可以下载附件2(【申请人】安居房网上资格申请步骤)学习,建议通过海易办APP办理。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下方电话咨询:
县住建局:63829067
县教育局:63831818
县卫健委:63822371
附件2【申请人】安居房网上资格申请步骤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