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胜利乡洪仙村六社、龙狮村八社和
天星乡江池村四社坟墓搬迁的公告
巫溪府公〔2023〕18号
县政府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巫溪府征地预公告〔2023〕2号)拟征收胜利乡洪仙村六社、龙狮村八社和天星乡江池村四社集体土地。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凡在项目拟用地块范围内的坟墓均需迁移。经乡、村组干部多次走访调查联系,截至目前仍有20座坟墓无人认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坟墓位置
胜利乡龙狮村八社、洪仙村六社,天星乡江池村四社。
二、搬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申报搬迁完毕。
三、搬迁政策和办法
(一)坟墓搬迁补偿标准按《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巫溪府发〔2021〕13号)执行。
(二)坟墓搬迁户主请持有效身份证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胜利乡洪仙村、龙狮村村委会及天星乡江池村村委会办理坟墓搬迁相关手续。
(三)逾期未认领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墓,由胜利乡洪仙村村民委员会、胜利乡龙狮村村民委员会、天星乡江池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迁移,坟墓搬迁补偿经费由村集体依法依规管理使用。
(四)搬迁事宜咨询及联系方式:
胜利乡:龙浩,联系电话:18290203050
洪仙村:陈应君,联系电话:15202367889
洪仙村:谭传孝,联系电话:18996603309
龙狮村:刘海林,联系电话:15023822757
天星乡:冉茂林,联系方式:13101095930
江池村:薛盛波,联系方式:15084330522
江池村:付绍和,联系方式:1345279585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无主坟墓照片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
附件
无主坟墓照片
一、胜利乡








天星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