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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2024/08/05 5.3k 阅读 526 点赞

为严管严控野外违规用火,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向全县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二、禁火区域:

县境内林区及林缘周边100米范围内。

三、禁止事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或途经林区;

(二)禁止野炊、烧烤、打火把等游玩用火;

(三)禁止烧香、烧纸、点蜡、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

(四)禁止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和爆破等生产用火;

(五)禁止烧荒、烧灰积肥、烧秸秆枯枝等农事用火;

(六)禁止私架电线、电网捕猎和其他一切未经批准的户外用火。

四、法律责任:凡违反森林《禁火令》有关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拨打51728808(12350)(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51522171(县林业局)。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