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为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
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9〕3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99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我区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本通知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含退役官兵)家庭。
二、工作内容
(一)主动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证件遗失的退役军人,可凭本人档案中退役登记材料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退役证明,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符合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二)光荣牌悬挂位置应主动征求悬挂家庭的意见,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室内醒目位置摆放。
(三)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户籍地改变的向新户籍地申请)。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挂光荣牌。悬挂光荣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
(四)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春节或建军节前进行,同时开展大走访送温暖、送慰问信、送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等活动。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社区)应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悬挂仪式应简朴、庄重、热烈。
(五)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的,现役军人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已悬挂的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收回。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可恢复悬挂光荣牌。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1月10日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筹备全区悬挂光荣牌工作会议,及时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衔接我区光荣牌分发时间、数量等,确保悬挂工作顺利开展。
(二)摸底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各镇街对符合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以及不符合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开展全面调查摸底,确保辖区内悬挂对象准确、档案齐全。调查摸底要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底数清晰、不错不漏,并建档立卡,汇总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后,及时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
(三)组织悬挂阶段(2019年1月20日至2月20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光荣牌统一制作进度,统筹安排各镇街光荣牌数量、批次,各镇街务必在2019年2月20日前对符合悬挂条件的对象完成挂牌工作,并填写好悬挂登记表。
(四)总结完善(2019年2月28日前)。各镇街应对悬挂光荣牌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确保悬挂对象不错不漏、悬挂工作圆满完成。各镇街悬挂光荣牌工作情况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地址:区人力社保局院内,联系人:郝夫明,电话:43725398)。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光荣牌悬挂工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办等部门和区人民武装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抓好落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光荣牌,指导、督促各镇街做好信息采集和核查、建档立卡、数据录入等悬挂光荣牌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区光荣牌悬挂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区公安局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直系家属户籍信息核查和身份认证工作。区信访办负责做好反映悬挂光荣牌信访事项的来访接待工作。区人民武装部协助做好光荣牌悬挂相关工作。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悬挂光荣牌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系统推进。
(二)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悬挂光荣牌与“大走访送温暖”活动相结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镇街要深入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主动了解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性做好思想疏导、问题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二是悬挂光荣牌与送立功受奖喜报相结合。在悬挂光荣牌时,要将今年收到的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喜报和“光荣之家”年画一并送达。三是悬挂光荣牌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要广泛宣传重庆籍2018年“最美退役军人”——谢彬蓉、刘传健先进事迹,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选和集中宣传本地区退役军人爱岗敬业、艰苦创业、甘于奉献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保持优良作风,努力营造退役军人珍惜荣誉、奋发图强,社会各界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三)严明政治纪律。悬挂光荣牌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以严明的纪律和作风作保证,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会同区人民武装部加强对镇街悬挂光荣牌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府将适时对悬挂光荣牌工作开展检查和督促,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并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限期责令整改,并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