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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2019/11/05 1.3w 阅读 497 点赞

近日,我区印发了《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川府发〔2019〕23号)和《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南川府办发〔2019〕36号),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2012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重庆市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300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关于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渝教职成发〔2016〕28号)等系列文件,对推进社区教育提出了相关要求。特别指出,重庆市到2020年,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社区教育全覆盖,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基本形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当前,我区社区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机构不健全、体系不完善、目标不清晰、保障不到位、资源较零散等问题,亟需以申报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为抓手,促进我区社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

二、创建目标

2020年10月,创建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1.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社区教育实行由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并实施社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责任目标制度、会议制度、资源共享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度,经费投入制度、评估检查制度、激励制度等。

2.保障经费落实和人员配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担、社会捐助、受教育者合理承担的社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提供财力保障;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懂社区教育、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有一支相对稳定、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结合的社区教育师资队伍,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提供人力保障。

3.扎实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健全三级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加强社区教育基础条件建设,提高培训能力,社区成员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的参与率、对社区教育的知晓率、对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满意率等均达到市级相关标准。

4.积极营造创建市级示范区氛围。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开展向报社、电视台等媒体投稿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社区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意义和内容,营造创建氛围。

四、实施步骤

分为动员部署(2019年10月底前)、建立机构(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实施(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自查总结(2020年8月至9月)、评估验收(2020年10月)、持续推进(2020年11月及以后)等六个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按照区域常住人口不低于人均2元的标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创建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