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发〔2019〕23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百日攻坚联合执法工作的通告
为营造整洁优美、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扎实推进北碚区“四城同创”和第四次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区政府决定开展百日攻坚联合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联合执法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8月23日。
二、联合执法区域:天生街道、朝阳街道、北温泉街道、龙凤桥街道、东阳街道、歇马街道及蔡家岗街道辖区城市建成区;渝武高速缙云山出口至缙云山沿线;国道212歇马段沿线。
三、联合执法内容
(一)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依法对人行道、车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道路扬尘污染行为:依法对脏车及污染道路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规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查处;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密闭措施不完整等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三)车辆超载超限行为:依法对高度、长度、宽度违反法律规定的超限车辆进行查处,依法对重量违反法律规定的超载车辆进行查处。
(四)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对摩托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使用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违规设置车身广告行为:依法清理货车、公交车、三轮车等机动车车身乱张贴、乱涂写等“牛皮癣”小广告,实现机动车车身整洁,遏制车身乱张贴、乱涂写行为。
(六)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依法清理城区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广告设施;全面清理路灯灯柱上商业广告;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依法查处乱张贴小广告行为。
(七)占道经营行为: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分区域管控标准,依法对城区各类摊点占道经营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坚决杜绝主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等部位各类流动摊点。
(八)噪音污染行为:依法对商业噪音及生活噪音进行查处。
(九)油烟污染行为:依法对餐饮油烟等排放不达标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支持和配合百日攻坚联合执法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对抗拒、阻挠、破坏联合执法行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强制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对联合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非法占有公共资源、损害城市形象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0310171。
特此通告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