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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北碚组团E标准分区E09-1地块停车楼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2020/04/02 4.0k 阅读 298 点赞

北碚府发〔2020〕16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北碚组团E标准分区E09-1地块停车楼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北碚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3日作出北碚组团E标准分区E09-1地块停车楼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碚组团E标准分区E09-1地块停车楼项目

二、征收范围、面积和户数

(一)征收范围:北碚区新村1、2、5、18、62号(以上门牌含附号,不含农房,具体以红线范围为准)。

(二)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6771.53㎡,其中住宅3162.37㎡、非住宅3483.19㎡、另有未经登记建筑125.97㎡。

(三)征收户数共43户,其中住宅37户、非住宅6户。

三、征收部门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实施单位

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心。

五、签约期限

2020年4月23日起至2020年6月21日止,共计60天。

六、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依法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征收的执行。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机关电话:68219315

公告发布机关地址: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附件:北碚组团E标准分区E09-1地块停车楼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