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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2021/06/29 1.1k 阅读 510 点赞

北碚府办发〔2021〕42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明确北碚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财政局加挂)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