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政策解读

《通辽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12/24 7.3k 阅读 231 点赞
""
《通辽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12-25 09:15

信息来源:

社会救助科

解读人:冯宏庆

一、政策制定依据

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兜底保障担负着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最后防线,是全面小康的托底安排。通过这项制度,“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关系到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水平。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按照《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40号)要求,结合通辽市实际,制定《全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行动实施方案》通民社救〔2020〕6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的要求,切实做到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全市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鉴于文件全部内容较多,这里我重点解读一下贫困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内容。

(一)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救助兜底保障大排查。

一是排查对象范围:①全市未脱贫贫困人口;②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③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④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⑤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

二是排查工作要求:对以上5类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逐户逐人摸清他们的基本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对象及时实施分类救助、靶向施策、精准帮扶。

三是排查工作内容:围绕8个“是否”全面开展摸排。①是否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点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②是否及时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重点对象纳入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③是否对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重点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④是否对符合条件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或给与临时救助;⑤是否及时依申请为符合条件的重点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⑥是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重点对象落实好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帮扶措施;⑦是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重点对象发放高龄津贴;⑧是否对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及时走访探视,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二)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

首先,我给大家说一下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即:凡持有我市户籍常住人口的居民均可根据其户籍状况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不受户籍变更时间限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我市低保政策执行中要求做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但在基层具体低保工作中,一些家庭按户计算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家庭中确实有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的成员因此陷入贫困,对此,我们通辽市民政局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用好用足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明确提出了这类群体可以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这也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和兜实兜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步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单人户提出申请:1.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残疾3级);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重病、重残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3.已脱离家庭且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含)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4.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人员。

其中,重病患者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重度残疾人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合理扣减刚性支出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还将统筹考虑因病因残因学等因素刚性支出扣减情况。对于患有重特大疾病,长期慢性病,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支出较大,可视情况进行收入扣减。因病按照个人合规自付部分的一定比例进行扣减,并合理设定最高扣减金额。因学按照家庭在读学生数量、是否享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财字〔2018〕83号)教育救助政策等因素进行扣减。因重残按照重残人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进行扣减。

扣减系数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计算方法:

(一)重病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扣减金额=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本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系数×重残或重病人数;

(二)多重残疾家庭或一户多残:扣减金额=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本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系数×人数;

(三)未成年人丧偶单亲家庭:扣减金额=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本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系数×人数;

以上扣减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条款1-3项有重复的,可累计扣减。

)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渐退期制度

农村低保渐退制度,就是新时代扶贫的一个有益的探索。在扶贫工作中,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实行“兜底”保障,及时给予必要的救助,以确保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对有劳动能力可以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我们既要“授之以鱼”,又要“授之以渔”,特别要促进他们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督促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真正实现脱贫致富。

建档立卡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保障标准后,按政策规定可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渐退期时间为12—24个月,也是就说,至少要给予建档立卡低保家庭12个月以上的渐退期用以过度。渐退期内低保金额度视情况可以递减,最后完全停发。各地要将“渐退期”内继续享受低保人员信息在低保管理系统中加以特别标注,以备查询。

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共计9063人。同时,我们市民政局对个别地区在低保渐退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工作纠正。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兴安盟阿尔山市视察时曾指出:“我们党员干部都要有这样一个意识: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作为民生保障部门,全市民政系统将坚持人民至上,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总纲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部署,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区域实际,“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在“三个聚焦”上下功夫,统筹谋划并做好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content_2cab101c7f854dacb925f6e1c5b71a5b

""
""
""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