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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通辽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报告 通教规划财字〔201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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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通辽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报告 通教规划财字〔2019〕99号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内教财字〔2019〕93号)文件精神,增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市各旗县市区在充分调研、认真遴选的基础上,制定了《通辽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全市9个旗县市区全部纳入《规划》,《规划》共涉及项目学校455所,计划投入建设资金34615万元。现《规划》已制定完毕,请予审定。

附件:通辽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

通辽市教育局通辽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通辽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4日

通辽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

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1.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松辽平原西端,科尔沁草原腹地。地形地貌北部山区、中部平原、南部丘陵,总土地面积6万平方公里。全市人口318.7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151.49万人,占全国蒙古族人口的四分之一,占全区蒙古族人口的三分之一,是全国、全区蒙古族人口最多的地区。

通辽市下辖五旗一区一县一市及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库伦旗和奈曼旗为国家级贫困旗县,开鲁县、扎鲁特旗为自治区贫困旗县。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数共计19454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1573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174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情况

全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24所(小学220所、初中107所、教学点397个),在校生265272人,教职工25605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为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9.8%。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有教学班7342个,其中,小学5320个,初中2022个。56人以上大班额179个,大班额比例为2.44%,其中小学125个,初中54个;无66以上超大班额。寄宿学生12.9万人,寄宿比例为9.2%,其中小学6.7万人,初中6.2人。现有校舍面积共282.17万平方米,其中初中校舍建筑面积103.68万平方米,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78.49万平方米,特殊教育学校2.94万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面积11.45平方米,小学生均校舍面积10.22平方米。小学和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械配备、美术配备器械、理科实验仪器配备学校达标率均超过97%。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已联网,缺少多媒体教室的学校有22所,缺少同频互动教室的学校143所。

(二)现状分析

近些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先后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一系列重大专项工程,使全市校舍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改善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

随着我市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牧区人口向中心城镇集中的趋势明显,农村牧区适龄儿童数量逐步减少。同时由于资金投入少、投向集中于优质学校等问题,使学校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凸显。

近年来,通辽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统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建立健全与常住人口变化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断优化。通过实施“全面改薄”等一系列教育工程项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但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二孩政策落地等国家政策的实施,且我市具有农村牧区人口居住分散,属于北方高寒地区,办学成本较高等特点,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大班额”“择校热”“学位不足”等问题;部分地区历史欠账多,经济欠发达,化债压力大,教育投入不足,学校办学条件与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经摸底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农村小规模学校基础薄弱。学校校舍陈旧,交通不便,生源逐年减少;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特别是音体美教师紧缺,优秀教师留不下,教育信息化应用推进难度大;北方地区取暖期长,按照100人拨付公用经费,仍然有较大缺口。

2.体育活动室普遍短缺。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建设标准不高,农村牧区学校仍有土操场,部分中小学校的运动场“超期服役”,草皮和胶粒已严重老化,维护成本高,影响了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

3.解决“大班额”问题难度大。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和二孩政策的推进,农村牧区人口继续向城镇流动,市区学校、镇中心区学校的学生数仍呈增多之势。老城区学校占地面积小、运动空间小,多数达不到办学条件标准,而周边居住人口集中,子女入学需求旺盛,解决“大班额”问题难上加难。

4.室外旱厕问题较为突出。我市大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楼、宿舍内均有室内水冲厕所,但室外水冲式厕所缺少。我区地处高寒地区,取暖期较长,水冲厕所建设当中的取暖、供水、管道及排污等难题较多,尤其是乡镇距市区较远,配套服务跟不上,建成后运营和维护成本高,学校难以承受。

5.寄宿制学校洗浴条件仍需改善。一些寄宿制学校由于校园面积、原始规划以及资金不足等原因,不具备洗浴条件或学生浴室建设没有达到要求。

6.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运转经费不足。随着宿舍面积增加、取暖方式改变以及清洁能源的使用,学校的水电暖等运转支出明显增加,而学校公用经费标准长期维持不变,部分学校特别是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出现公用经费短缺,日常运转困难。部分学校为节约成本,电磁灶、浴室、水冲式厕所等设施设备使用率不高,甚至长期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二、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规划目标

到2020年底,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全市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两类学校短板基本补齐,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实现全覆盖,农村牧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本次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覆盖全市9个旗县(市、区),455学校纳入项目实施范围,校舍建设类项目学校190所,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学校259所,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学6所。

1.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

采取“倒排任务”的方式,将《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后两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于整体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校舍项目要提早实施,并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19年底校舍建设项目都能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建设项目基本竣工。对于整体教育资源虽然符合要求,但因结构不合理造成大班额的地区,要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提升办学能力水平,引导生源合理流动,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

2.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

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对于乡镇寄宿制学校,要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全面改善学生吃、住、学、文化活动等基本条件,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对于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防止盲目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人为造成学生辍学和生源流失,避免出现新的校舍闲置问题。

3.推进农村牧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

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要求和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信息化配备标准配齐农村牧区学校班班通多媒体设备、计算机网络教室、校园网络、校园应用系统等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确保信息技术环境满足基本教学需求;实现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同频互动课堂”全覆盖,县域内建设城乡结对互动课堂,打造网络学习共同体。开展“互联网+教育”试点,开设名师课堂,统筹区域内名优教师资源,向农村牧区学生提供在线答疑、互动课堂、点播课堂、家长课堂等教育服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

(一)规划资金。应包括规划资金总体需求和分年度资金需求以及上级补助与本级规划安排资金的具体情况。本级资金要明确来源渠道和落实的具体措施。

全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资金3.4615亿元,其中中央2.6747亿元,自治区0.725亿元,盟市旗县0.02亿元,其他资金0.04亿元。

(二)年度安排。列出2019-2020年分年度计划和项目安排情况。

1.2019年度

校园校舍建设规划投入资金1.2498亿元;设备设施购置规划投入资金0.6855亿元。

消除大班额0.2577亿元,寄宿制学校建设1.4152元,小规模学校0.2093元,信息化建设0.0531元。

2.2020年度

校园校舍建设规划投入资金1.1731亿元;设备设施购置规划投入资金0.3531亿元。

消除大班额0.2156亿元,寄宿制学校建设1.2007元,小规模学校0.1074元,信息化建设0.0026元。

四、预期效益

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生预计达到26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寄宿生数、寄宿率,生均教室、食堂和生均厕所面积、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体育场地,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学校联网数、信息化设施设备等指标值变化情况;预期受益学生人数等方面的直接效益,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由中央统一部署,自治区统筹安排,盟市协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充分借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机制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目标约束和工作推进机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资金落实和管理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通过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作。统筹使用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民族教育专项等资金,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做好各类资金的统筹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划执行

按照经自治区审定的工作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列入规划的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应于当年完成;校舍建设项目可以跨年度实施,所有项目须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主体,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按时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四)项目管理

自治区采取因素法分配补助资金,实施目标管理;自治区建立双月通报制度,对项目实施销号管理。旗县负责具体项目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实行项目工程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图书及仪器设备采购履行招投标程序,秉承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对购置的设备进行严格的、破坏性验收,保证设施设备质量。

(五)评估验收

自治区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于2021年底前,组织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教育脱贫攻坚、消除大班额、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适当奖励。

(六)监督检查

自治区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各盟市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过程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旗县(市、区)按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七)责任追究措施

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目标未完成的地区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表

(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基本情况表

(二)截至到2020年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情况表

(三)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总任务表

(四)截至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分年度任务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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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