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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通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通教基字〔2019〕47号

2020/05/12 1.0w 阅读 39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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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通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通教基字〔2019〕47号

各旗县市区教体(教科体)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高中阶段学校:

现将《2019年通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招生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普通高中与考生家长签订录取协议;严禁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严禁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某一所学校;严禁任何学校给未报到的考生注册电子学籍;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

二、严格执纪问责

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市、旗(县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9年通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019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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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