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教体(教科体)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9年度通辽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度通辽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方案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精神,贯彻《中共通辽市委员会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按照教育厅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下同)教师培训相关要求和我市教师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提高乡村教师信息技术素质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素质与能力,发挥教师培训作用,提高全市教师教学质量,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二、总体目标
采取集中、远程、校本相融合的混合培训模式,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专任教师每人不少于90学时的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我市专任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教师(含职业高中、幼儿园教师)。
四、培训内容
参训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培训课程。
其中,集中培训6课时、远程学习50课时、校本研修34课时。
五、培训组织管理
(一)管理模式
建立“市教育局、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两级行政管理体系;构建市教育信息中心--旗县市区电教馆、教师培训机构-学校”三级培训具体实施体系。
1.市教育局职责:做好全市项目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学时审核备案工作;
2.市教育信息中心职责:具体负责培训技术、业务工作;负责组建市级培训专家团队;组织市级培训者培训班;指导各旗县市区做好培训动员工作;监控培训过程;培训成果验收和全市工作总结。为市直属学校选拔班级辅导教师,负责整个市直属学校的教学辅导、参训教师注册及日常管理工作,校本研修指导及学时认定工作;
3.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职责:做好本地区项目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指导旗县市区电教馆、教师培训机构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和班级辅导教师选拔工作;指导旗县市区电教馆、教师培训机构做好旗县辅导教师和骨干教师培训;指导监督所属各中小学校开展培训工作;监控培训过程;培训成果验收和本地区工作总结。
4.旗县市区电教馆、教师培训机构职责:承担培训辖区内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提升工程培训任务。在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建培训机构专家组,选拔班级辅导教师;负责整个管辖范围内的教学辅导工作;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培训者和骨干教师培训;做好参训教师注册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校本研修指导及学时认定工作;负责培训教务管理相关工作;培训结束后,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工作总结。
4.学校职责:积极组织本校教师参加培训;与电教馆、培训机构协商为本校参训教师分班;负责组织校本研修培训,在培训平台中建立校本研修任务,开展校本研修考核。为参训教师提供场地、时间保障;配合教师培训机构跟踪培训全过程,对培训懈怠者予以批评教育,对培训优异者予以鼓励。
(二)教学辅导与教务管理
建立“市级培训专家委员会-旗县市区培训专家组-教师学习工作坊”三级教学辅导与教务管理体系。
1.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委员会职责: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研修平台,汇集丰富的教学资源,展示优秀培训成果,提供最新学科资讯,打造共建共享的网上研修空间;定期制作“学情通报”和“项目简报”,便于项目各级管理及辅导人员及时了解项目培训动态,做好培训督促工作;组建专业技术支持团队,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
2.旗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本旗县市区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组建旗县市区教师培训专家组,负责服务、监督、管理学习工作坊。
3.组建学习工作坊对参训教师进一步细化管理并加强协同学习的有效性。为保障远程研修和校本研修两个阶段组织上一致,坊的组建原则为校内分坊(班),每坊(班)名额原则上控制在100人左右,名额不足100的学校也可单独分为一(坊)班。
六、培训方式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1.培训者培训
由市教育信息中心组织培训者集中面授培训,专题解读课程体系,讲解平台使用方法。采取同频互动、送教下乡方式对中小学校长、分管校长、部分骨干教师开展远程学习与校本研修方式辅导。
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旗县市区范围内中小学校长、分管校长、学校培训技术保障教师开展培训方案解读及培训课程体系介绍。
2.全员集中培训
由旗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采取集中面授(或送教下乡)的方式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开展不少于6课时的以解读政策、介绍平台使用方法、解读课程体系为重点的集中面授。并对参训者予以考核,合格者将认定为6课时集中面授成绩有效,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二)第二阶段:远程研修
1.学员远程研修方式与考核
(1)学员远程研修方式
学员通过上网学习视频讲座、电子教案、学习简报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作业、积极参加网上的互动研讨、认真进行学习反思和学习总结等相关活动进行网络远程研修。
学员之间通过网络研修平台进行互动,互相问答,互相借鉴,互相点评,从而达到协同研修的目的。
网络平台利用旗县(研修社区)或学校主页、学习工作坊主页和学员研修工作室展现学情和成绩,促使旗县之间、学习工作坊之间及学员之间展开学习情况评比远程研修阶段的学时为50学时。
(2)学员远程研修阶段的考核(见平台通知)
2.培训者辅导方式与考核
培训者由坊主(辅导教师)、培训专家组成。坊主对应网络虚拟班级。每个网络虚拟班级均配备一名坊主(辅导教师),负责整个班级的教学辅导工作。原则上要求每5个班级必须配一名县级培训专家,由电教馆、教师培训机构在本单位内部或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中选拔配备。
(1)坊主的辅导方式及考核
a)坊主的辅导方式
坊主负责整个坊的辅导工作,通过推荐和点评学员作业、发布学习简报及在问答栏目组织提问与答疑等手段实施辅导。通过组建学习班委会及学习小组,管理坊内培训工作,原则上10人为一个学习小组,设立组长一名。坊内设置班长等成员。
b)对坊主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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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
权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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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本坊的学员已提交的作业达到100%的点评率。 |
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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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布不少于5期学习简报。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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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班委会、学习小组设立健全,并有相应制度。学习周期内至少组织两次本坊的集中交流活动。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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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坊内参训教师合格率不低于90%。 |
10% | |
(2)旗县市区培训专家的辅导方式及考核
a)旗县市区培训专家的辅导方式
旗县市区培训专家负责该机构主管培训范围内的辅导工作,通过推荐和点评学员作业、答疑、深入学校考核校本研修情况实施辅导。
b)旗县市区培训专家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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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
权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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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至少点评100份作业,所辖范围内不足100份作业的按实际数量考核(即完成所有作业为合格) |
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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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至少参加两次所辖学习坊集中活动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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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成旗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交付的校本研修情况考核工作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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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所辖坊参训教师合格率不低于90%,有任一坊未达到,此项不得分 |
10% | |
(三)第三阶段:校本研修
1.研修主题的设立。依据远程研修阶段所学网络课程内容,结合教学实践,由各旗县市区培训专家设计校本研修主题。
2.培训组织管理。以学校为管理基本单元,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为项目负责人。基于在远程研修阶段的分坊(班)没有跨校,校本研修阶段仍以原有坊(班级)为校本研修基本单元,坊主为研修组长。教师培训机构具体负责指导本地区学校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各教师培训机构要积极采取送教到校、巡回指导等形式深入中小学校。
3.考核和学时认定。校本研修阶段的考核和学时认定由教师培训机构执行。校本研修阶段的学时为34学时。
七、培训实施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12月31日-2020年2月19日
通辽市教育局制定并下发培训实施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市局培训方案下发本地区培训通知。组织报名,汇总学员班级统计表和坊主名单,上报市教育信息中心。市教育信息中心开展培训者培训。
(二)集中培训阶段:2月19日-3月9日
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旗县市区范围内中小学校长、分管校长、学校培训技术保障教师开展培训方案解读及培训课程体系介绍。
由旗县市区电教馆会同教师培训机构采取集中面授(或送教下乡)的方式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开展不少于6课时的以解读政策、介绍平台使用方法、解读课程体系为重点的集中面授。并对参训者予以考核,合格者将认定为6课时集中面授成绩有效,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三)远程研修及校本研修阶段:3月9日-4月13日
参训教师登陆学习平台,根据平台进度要求开始学习,坊主以平台公告、刊发简报等方式督促学习。采取送教下乡方式对中小学校长、分管校长、部分骨干教师开展远程学习与校本研修方式辅导。各旗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开展校本研修巡回指导,中小学学校组织实施本校的校本研修,巩固远程培训学习成果,实现教学能力提升。
(四)总结阶段:2020年4月13日-5月31日
各旗县市区培训机构结合远程培训学习情况、辅导情况、考核情况进行展示交流,总结经验。
八、相关要求
(一)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结果,将作为教师资格注册、职务(职称)评聘、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比、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奖励的必备条件。
(二)旗县市区培训专家及坊主要认真选聘,采取动态聘用方式,聘书要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其工作量纳入教育教学工作量内核算。在职称评聘、表彰奖励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各旗县市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为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提供基础保障。
九、其他
请各地汇总本地区专家名单、坊主名单、参训教师分坊名单(市直单位报送本单位参训教师名单,由市教育信息中心分配坊)请于2020年1月31日前上报市教育信息中心,联系人:宋凌宇;电话:0475—8555904 ,邮箱:tlxj2019@163.com。
附件:1.坊参训教师回执表
2.旗县市区培训专家信息回执表
3.培训坊主信息回执表
4.各旗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联系人回执表
附件1
坊参训教师回执表
旗县市区: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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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学科 |
备注 |
附件2
旗县市区培训专家信息回执表
旗县市区: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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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学科 |
备注 |
附件3
培训坊主信息回执表
旗县市区: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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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学科 |
备注 |
附件4
各旗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联系人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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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旗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