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第2026-161号(受送人:滨州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次
滨州伟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宋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受伤时间存在录入错误,于2026年9月28日更正。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4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更正通知书》(滨劳鉴伤更字〔2026〕50号)。内容如下:
经审查,鉴定结论书中的伤残情况:2025年07月11日受伤,存在录入错误,现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伤残情况更正为:2025年5月7日受伤。
特此告知。
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0月13日
供稿:劳动和工伤科
撰稿:张家宝
校对:董海波
审核:崔建伟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