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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公告 宁自然资登记〔2026〕455号

2026/11/04 城事通编辑部 5.2k 阅读 286 点赞 查看原文

  该不动产坐落于宁德市蕉城区后岗京都商贸区华建新村联体幢2,上述房产原属孙绍真、余金钗于2007年买受福建省宁德市华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产业,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宁房权证N字第200729843号、宁房GN共字第2007194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宁政国用(2008)第0109号)。2016年孙绍真、余金钗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余瑞忠,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宁房权证N字第201676909号),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余瑞忠向我局申请办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拟予以办理。现将申请登记的审核结果予以通告,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执有效凭证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照规定办理该不动产登记手续。 

  申请人:余瑞忠 

  不动产坐落:宁德市蕉城区后岗京都商贸区华建新村联体幢2 

  土地使用权面积:223.97平方米、建筑面积:412.01平方米 

  异议受理地点:宁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2290697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