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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启动

2026/10/23 1.9w 阅读 280 点赞

10月23日,我市启动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将截止至2027年1月25日。2026年底连续参保缴费的,从2027年1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27年1月1日至25日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2027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400元。资助参加居民医保对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今年识别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其中,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对低保对象和今年识别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资助;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280元/人/年的资助标准资助。

据了解,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全省统一的住院、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门诊“双通道”药品等待遇保障政策,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全面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落实大病保险梯次减负,2027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参保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累计支付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7万元,或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即16961.5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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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