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阿拉善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在G1817乌银高速公路管辖范围内新增3处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对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接拨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G1817乌银高速K22处(双向)、K174+170M处(巴润别立服务区南)。
二、公示及启用日期
2026年9月17日至9月23日为公示期(为期7天),9月24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通告。
阿拉善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