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据《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黑河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爱辉区见义勇为人员评定表彰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综合评定,拟确认贺亮、王勇两名同志的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拟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9月20日至9月24日(5个法定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向爱辉区见义勇为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线索清晰、有据可查,以便及时核查反馈。
联系电话:0456-6100921
通讯地址:爱辉区综治中心(兴安街170号)
邮政编码:164300
爱辉区见义勇为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
贺亮同志救助溺水群众的事迹
贺亮,男,1972年1月出生。
2026年7月19日17时许,贺亮途经江边路段时,发现一名群众江中遇险。当时江面风浪较大、水流湍急,该群众试图游至岸边半圆形平台,因体力透支无法前行,被离岸流卷入江水深处,无法自主上岸。事发水域周边停泊游船,遇险人员极易被水流卷入船底,险情十分危急。岸边钓鱼群众尝试用鱼线施救,未能成功。紧要关头,贺亮不惧江水湍急、水下环境复杂的危险,果断从大道平台跳入江中施救。他迅速靠近遇险人员,稳住其身体、防止呛水下沉,奋力将人拖拽至近岸区域,随后配合岸边热心群众合力救援,成功将遇险人员安全救至岸边平台,成功化解险情,避免了溺水事故发生。
王勇同志救助两名溺水外地游客的事迹
王勇,男,1971年3月出生。
2026年7月30日19时30分许,王勇与爱人在市检察院道口附近江边散步时,发现一名孩童和一名成年男子意外溺水。当时二人在江中慌乱挣扎、无力自救,随时有溺水沉没的危险,现场情况紧急。危急时刻,王勇不顾个人安危,来不及脱去衣物,毅然纵身跳入江中施救。他先将落水孩童成功救至岸边,又再次折返江中,全力将体力耗尽的落水男子拖拽上岸,连续两次入水施救,成功挽救两条生命。该救人现场被路人拍摄记录并在网络传播,2026年8月1日,黑龙江省《新闻夜航》抖音账号对其事迹进行转发,广泛传播见义勇为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