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工作情况,解读《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版)》核心内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鹏宇作主发布。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法典施行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学在前、宣在广、用在实,全力推动法典在遂宁落地生根。
在学法用法方面,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上率下领学,将法典纳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年度学法计划;结合训练大纲,在“环境执法学堂”专设法典专题,全市47名在岗执法人员参训并参加闭卷考试;船山生态环境局举办专题培训,辖区52家重点企业和涉环部门负责人同堂听课、对标自查,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在宣传普及方面,我市依托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活动平台,将严谨的法典条文转化为群众易懂的生活场景;船山区人民法院以“增殖放流、巡回审判、现场普法”三大实景活动为主线,近6万尾鱼苗放归涪江;市司法局依托“千媒万屏”矩阵在全市7000余块宣传阵地投放法典公益广告,推出《典亮遂州》电视专题、《听・典时刻》电台栏目,发送公益短信4万条,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发布会还就《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版)》修订背景和施行时间作了通报。据悉,《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版)》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公众参与相关制度要求、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配套举措,将于2026年9月17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原2023年版办法同时废止。原办法施行以来对鼓励公众参与、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变化和上级政策调整,亟需修订完善。新办法在举报途径、奖励门槛、信息保护等方面均进行了优化调整。
陈鹏宇表示,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聚焦重点制度落地见效,刚性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托“天府入企码”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控等载体深化非现场监管;深化区域协同共治,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潼南等毗邻地区跨界河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服务绿色低碳转型,围绕锂电之都建设,把绿色低碳要求融入产业建圈强链全过程;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涪江流域、重点企业、危险废物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典的权威在于实施。”陈鹏宇表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法典施行为新的起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让遂宁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遂宁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