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相关规定,经金套林申请,我局同意注销《金套林中医(综合诊所)备案凭证》。现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金套林中医(综合)诊所
二、备案编号:PDY00183-X130828217D2222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金套林
四、机构地址:围场县克勒沟镇克勒沟村开发区新街77号
五、注销日期:2026年9月10日
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10日